员工入职合同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以下条款,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 职位)
二、试用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
甲方视乙方工作状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出三个月)
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体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
(在职期间的薪资调节根据个人工作体现及岗位考核达标状况决定;分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
四、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 x 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五、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予以额外奖励
六、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统计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七、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 进行合理调节
八、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恪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推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正当权益
九、在职期间,乙方由于本身因素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方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
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根据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对应解决
十、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对应的处分
十一、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故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合同
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规定乙方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乙方在任职合同执行期间私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