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事管理——制剂管理 一、医院制剂概述 1
医院制剂室概述(理解) 为满足本院医疗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查同意发给《制剂许可证》后,可设立医院制剂室
医院制剂的概念、分类及特性(掌握) (1)医院制剂的概念:根据本医院医疗需要,由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药房生产、配制,品种范畴属国家或地方药品原则收载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只供本院医疗使用的药品制剂
(2)医院制剂的分类:按工艺类型可分为普通制剂、灭菌制剂和中药制剂等
普通制剂:软膏剂、片剂、口服液体制剂和外用液体制剂等;灭菌制剂:注射剂、眼用制剂、滴鼻剂和滴耳剂等
按根据原则及使用目的可分为:①原则制剂:是按国家药品原则、地方药品原则、《中国医院制剂规范》和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医院制剂手册》等配制的制剂;②非原则制剂:除上述药品原则外的,按医疗单位自行制订的处方、工艺、质量原则等配制的协定处方、经验处方及研究的制剂;③试用制剂:医疗机构的部分非原则制剂进行临床试用或科研应用,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试”字同意文号的新制剂,又称临时制剂
(3)医院制剂的特点:医院制剂以自配、自用、市场无供应为原则
其特点是:配制量少、剂型全、品种规格多、季节性强、使用周期短等;疗效确切和不良反映低等;满足临床需要;费用较低,更易为患者所接受
医院制剂的申报审批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院制剂申报审批程序,合用《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方法》,有关规定简述以下: ①申请医疗机构制剂,应当进行对应的临床前研究;②申请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所报送的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③申请制剂所用的化学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