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包基础装修合同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家庭装修合同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下列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 工程地点: 1
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
3 工程户型: 1
4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施工图纸); 1
5 工程承包,采用下列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全部的轻工辅料及主材有集成吊顶、橱柜、府林门及门套、地板、地板砖、地砖、墙砖、卫浴三件套、开关插座、石材、多个五金小件
不含推拉门、电器、灯具窗帘杆及窗帘、鞋柜)
6 工程期限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商定验收原则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第二条甲方工作 2
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发明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 恪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严禁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构造
(2)严禁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严禁在室内铺贴 1 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严禁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第三条乙方工作 3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原则,按期保质完毕本合同工程
2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管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