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协合同甲方: (下列简称甲方)乙方: (下列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1
1 工程地点:武汉市蔡甸区汉阳大街 155 号1
2 工程内容:停车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及工程付款方式:2
1 本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
工程预算总造价涉及采购、制作、安装、税金等费用
(如工程量增加,另行订立补充合同,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变,以实际工程量为准)2
2 本合同订立,现场含有施工工作面后,甲方书面告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应于施工进场前,支付人民币陆拾万元给乙方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的工程款发票后 5 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
三、技术质量规定3
1 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2 交通标志制作安装、交通标线施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
1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的工程预付款后 10 天内进场开始施工,进场后 90 天内完毕全部施工(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不能准时竣工,工期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一种月,超出此期限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工程预算总造价款 0
2%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甲方责任5
1 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好本项目的方案
2 负责组织工程量现场确认工作
3 货品的使用与保管在验收合格移交甲方后由甲方自行负责,但甲乙双方应做好对应的移交书面手续
4 负责准时支付工程款
(如未能准时付款,在宽限期内经催促仍未付款的,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所提供产品,不予退还预付款,且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六、乙方责任6
1 乙方对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