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包装标记中,惯用图形加文字或数字标记一定的意义,特别是在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记中,下列图形相称常见,掌握这些图形的意义是非常有用的
附:《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注:上述标记非本规定的附件内容,其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谨慎待之
《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 号《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 6 月 27 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
局长 张勇7 月 30 日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确保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附有阐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 医疗器械阐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应顾客,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对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献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性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阐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 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精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有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阐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 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疗治疗过程和成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公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原则的规定
第六条 医疗器械阐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原则的规定;无有关原则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阐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 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阐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阐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