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 (甲方)承包方: (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甲方通过招标方式拟定本合同乙方为本项工程的承包单位
经和谐协商,双方就 宜宾唐人财富中心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宜宾唐人财富中心项目中央空调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宜宾市南岸西区二、工程承包范畴及工程内容:1、乙方负责承当宜宾唐人财富中心项目中央空调系统全部设备、风管、水管阀件、风口的供货及安装;2、乙方负责承当宜宾唐人财富中心项目中央空调系统电气控制系统的安装,电源从设计指定的对应配电柜获得,配电柜由总包安装;3、具体的工程内容及安装部位均以甲方签字承认的施工图纸、实施方案及书面告知为准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03 月 08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告知为准)竣工日期:09 月 28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00 天
四、质量原则工程质量原则:合格
五、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验收
六、合同价款:总金额:15168614
09 元大 写(人民币壹仟伍佰壹拾陆万捌仟陆佰壹拾肆元零玖分 ): 1、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含多个检测费、系统调试开通费
2、本工程合同价款包含能满足招标文献、招标图纸及答疑文献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工程设备费除作为计取税金的基数外,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4、投标报价书中未注明项目及未报价部分视为乙方已将该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在招标文献和答疑文献中明确不含的项目除外)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1、乙方施工队进场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其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空调安装施工工程完毕全部工程量的 50%并经甲方确认后 15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 40%;空调安装工程完毕全部工程量的 90%并经甲方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