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明中学工会委员候选人推选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一、根据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工会委员名额拟为7名。二、工会委员候选人条件:1、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素质好,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思想。2、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具有团队意识、协作精神,顾全大局。3、密切联系群众,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三、候选人推选程序:1、由年级和处室馆工会小组根据候选人条件,从全校工会会员中提名工会委员侯选人7名(工会组人数30人以上的提名本组人数不超过2人,工会组人数30人以下的提名本组人数不超过1人),报学校党委。2、学校党委根据差额选举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9名3、提交德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选举,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学校党委主持。选举采取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附:推选日程安排12月22日公布《德明中学工会委员候选人推选方案》12月22日至27日,各工会会员酝酿推选人名单12月27日,学校党委进行选举动员12月28日至29日,各工会小组推选候选人12月30日各工会小组将推荐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党委元月4日学校党委会对候选人审查确定元月上旬学校教代会上进行选举元月中旬报市教育工会备案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