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灾害风险评估体系我国国家灾害风险评估体系中国近60年灾害评估体系20世纪60-70年代的灾害评估中国60年来灾害评估体系一、20世纪50年代的灾害评估二、20世纪60-70年代的灾害评估三、20世纪80-90年代初的灾害评估四、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灾害评估五、关于我国灾害评估体系现状一、新中国成立初期(50年代)的灾害评估(一)灾害管理体制初步成立1
灾害管理机构初步建立2
救灾方针政策初步形成3
灾情评估标准雏形出现一、新中国成立初期(50年代)的灾害评估1
灾害管理机构初步建立1949:水利部——水旱灾害——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内务部(救济);1950:中央救灾委员会—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成立;1954:中央气象局2
救灾方针政策初步形成口号:不许一人饿死方针:节约救灾,生产自救,群众互助,以工代赈(一)灾害管理体制初步成立(一)灾害管理体制初步成立3
灾情评估标准雏形出现1949:灾情评估十分制1950:北京郊区工作委员会、财政局颁发1951:中央救灾委员会颁布《关于统一灾情计算标准的通知》3成以下为重灾、6成以下为轻灾全年灾情按全年正产物收成统一计算——新中国第一个有据可言灾情评估说明1952:强调相互配合、干部深入亲自检查
(二)灾害评估初步开展1
1950:提出降雨量标准差划分旱涝等级2
1957:水利部《洪水调查和计算》3
地震方面:1956中科院历史和地球物理研究所编制《中国地震资料年表》1957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借鉴苏联,以中国历史资料和遗迹为依据制定中国第一个烈度表和第一代《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二、20世纪60-70年代的灾害评估(一)灾害管理体制缓步发展1
灾害监控体系基本形成1964:国家海洋局成立1965:国家海洋局气象预报总站1967: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局和国家科委京津冀地区地震办公室合并而成国家科委办公室,统一全国地震和抗震科研工作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