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比赛规则与裁判法 2
5 定义 2
1“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球处比赛状态”,从有意识发球前,球静止在不执拍手掌中的最后瞬间,到该回合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3“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4“一分”:判分的回合
5“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6“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
7“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触球
8 "阻挡”:自对方最后一次击球触及本方台区后,如果在台面上方或正向比赛台面方向运动的球,在没有触及本方台区、也未越过端线之前,即触及本方运动员或其穿戴的任何物品
9“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10“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11"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12“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协助裁判员工作的人
13“穿或戴”的物品:指运动员在一个回合开始时穿或戴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用球
14“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过的情况外,球均应视做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15 球台的“端线”:包括球台端线以及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6 合法发球 2
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保持静止
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旋转,并 使球在离 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 不少 于 16 厘 米 ,球下降 到被击出 前不能 碰 到任何物体
3 当 球从抛起的最高 点 下降 时,发球员方可 击球,使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再 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在双 打 中,球应先后触及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 半区
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