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性学发展理论 一、理论背景 习性学是生物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物种在它的自然环境中的进化的、有意义的行为。在习性学家看来,人类只不过是巨大的,不断进化的动物世界中的一个很小的部分。据估计,全球的物种数目可达三百万至一千万之众,而人类只是其中之一。习性学主张把人类置于动物世界这一广阔的背景中加以研究。 习性学诞生于 20 世纪 30 年代,其代表人物是奥地利的洛伦兹(K.Lorentz)和廷伯根(N.Tinbergen)等。习性学家把动物看作是生活在特定的生态环境中的积极的有机体,而不是像传统的学习理论所认为的那种被动接受刺激的消极有机体。 二、习性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物种特有的遗传行为 一般认为,遗传行为与身体的器官一样,是通过遗传获得的。对于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来说,遗传行为是必不可少的。遗传行为受基因的控制。尽管事实上环境对于生理结构和遗传行为都有不可排解的影响,但习性学受强调牛物出素对行为的影响。 遗传行为有哪些持性呢? 第一,遗传行为具有模式性。遗传行为在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中都能以特定的、固有的模式,按不变的次序表现出来。 第二,先大性。遗传行为不需要学习,是在经验之前就已经掌握了的。 第三,稳定性。遗传行为获得性,不会轻易改变,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所谓“物种特有的”指的是这种行为存在于同一物种的所有个体,至少存在于某一特定的亚群中。如果在其他物种中也具有同样的行为,可能是这两个物种之间有着进化上的联系,即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祖先;也可能是尽管它们是独立发展的两个物种、但它们有相似的生理环境和帝要。因此,习性学研究告诉我们,在对不同的物种间相似的行为方面,必须采取慎重的态度。 习性学所指的遗传行为包括三种类型: 第一种遗传行为是先天的反射。如抓握反射。作为先天的反射,绝大部分都会在一定的发展阶段消失。 第二种遗传行为是空间定向。空间定向是使有机体定向于一种特定刺激的身体运动。如昆虫趋光、蛇类趋暖等。 第三种遗传行为是固定的行为模式。固定的行为模式是一种复杂的遗传行为,有助于增加物种生存的机会。它产生于中枢神经系统中一种“协调的行为的遗传程序”。典型的固定行为模式如蜘蛛结网、丹顶鹤交配之前的求爱舞踩、松鼠埋藏松果等。一个固定的行为模式的发生需要有两个条件;信号刺激和特定的行为能量。信号刺激是一种特定的刺激,它的出现会自动地释放出一个特定的固定行为模式。例如,小鸡急促的呜叫声会引起母鸡的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