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 化 炸 药 现 场 混 装 车 安 全 技 术 操 作 规 程 一 、安 全 总则 1
为 保 障 员 工 及 企 业 生 命 和 财 产 的 安 全 , 必 须 贯 彻 “安 全 第一、预防为 主”的 安 全 生 产 方针
混装炸药车只准生 产 符合国家标准的 现场混装铵油炸药、现场混装乳化炸药
混装炸药车应根据建立安 全 生 产 责任制和 安 全 操作规程 4
必 须 设置由主管领导直接领导的 安 全 专职机构, 建立安 全 检查制度, 对查出的 问题, 应责成有关人员 限期解决
炸药车操作人员 必 须 认真负责, 体检合格, 经过三级安 全 教育和 培训, 并考试合格
认真搞好安 全 教育, 加强技术和 业 务训练, 定期考核所有干部和 工人
严禁携带火种或明火进入生 产 现场, 生 产 现场严禁吸 烟 , 停 车检修需 要 动 火时 , 厂 内 易 燃 、易 炸品 必 须 清 除
当 混装炸药生 产 发 生 事 故 时 , 应迅 速 切 动 力 源 , 并拉 开 上 盘 控 制电源 , 清 洗 管路 , 待 查明事 故 原 因 , 处 理 完 毕 后 方可 进行 操作
对违 反 本 规程的 人员 应视 情 轻 重 , 分 别 给 予 警 告 、经济 制裁 、行 政处 分 、直到 追 究 刑 事 责任
二、 混 装 炸 药 车 一 般安 全 规 定 1
严 禁 酒 后 上 岗
混 装 炸 药 车 启 动 前 , 操 作 人 员 必 须 对 所 有 设 备 进 行 检 查 , 确 认 无误 方 可 启 动
混 装 炸 药 车 半 成 品 存 量 不 超 过 当 天 的 用 量
三 、 炸 药 车 操 作 规 程 1·定 员 该 车 定 员 为 两 人 , 一 人 为 汽 车 司 机 , 负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