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的作用: 1、规范作用(手段): (1)指引自身(通过条文) (2)评价他人 (3)预测双方 (4)教育大众(通过案例) (5)强制犯罪 2、社会作用(目的): (1)维护阶级统治:调整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与同盟者、阶级内部的关系
(2)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维护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维护生产生活秩序、促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 二、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与经济: 经济基础决定法,法服务于经济基础 2、法与政治: 政治主导法,二者互不相离 3、法与道德: (1)相同点:①阶级性②规范性 (2)不同点:(生评调表手) ①生成方式②表现形式③评价标准④调整范围⑤保证实施的手段 三、法律部门: 1、 划 分 标 准 : (1)按照法律调整对象(2)按照对象无法划分的 2、 我 国 的 法 律 体 系 :( 宪 民 商 行 经 , 诉 讼 社 会 刑 ) (1)宪法(2)行政法(3)刑法(4)民商法 (5)经济法(6)诉讼法(7)社会法 四、法律效力: 1、 对 人 的 效 力 : (1)属人主义(2)属地主义(3)保护主义 (4)中国是以属地为主,同时结合属人和保护,即折中主义 2、 空 间 效 力 : 领土、领空、底土、 领土延伸:驻外大使馆、船舶、飞机(旗国主义) 3、 时 间 效 力 通常不溯及过往,有例外
五、法律关系 1、 分 类 : (1)绝对法律关系: 一个人对一切人(物权)
相对法律关系:某个人对某个人(合同) (2)平权型法律关系: 法律地位平等(民事)
隶属型法律关系:一方可以依据职权要求另一方为或者不为的关系(行政) (3)调整性法律关系: 基于合法行为产生的
保护性法律关系: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
2、 法 律 事 实 : (1)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的
六、法律责任 1、 分 类 :(1)刑事责任(2)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