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右玉教场坪煤业有限公司 教矿安字[2017]第 101 号 签 发 人:纪秀钦 关于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的通知 各(区)队、科室: 为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保障矿井生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16 号令)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 一、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小组: 组 长:纪秀钦 副组长:孟德元 庞尔星 郑一金 郭耀兵 靳选 成 员:各科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矿长庞尔星兼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及事故隐患的统计、分析、上报等日常业务。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职责; 1、矿井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保障安全隐患治理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总工程师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技术负责,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编制、制定整改治理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矿井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整改,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的一般事故隐患整改。 2、矿井业务科室、区队对分管业务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管理责任,矿井安检科对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负监督、检查、统计、上报的责任。 3、各专业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三、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 1、安全生产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 改 治 理 方 能 排 除 的 隐 患 , 或 者 因 外 部 因 素 影 响 致 使 生 产 经 营 单 位自 身 难 以 排 除 的 隐 患 。 矿 井 重 大 隐 患 认 定 的 依 据 是 《 煤 矿 重 大 安 全生 产 隐 患 认 定 办 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