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审计机关开展效益审计的几点思考与合规性审计相比,效益审计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
合规性审计主要关注是否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的范围主要是在财务收支领域,并且倾向于应用相对固定的准则
而效益审计,关注的主要是对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审计,其范围不仅限于财务领域,还延伸到了非财务领域;在选择审计目标、标准、方法和审计意见等方面,都相对比较灵活,没有固定的准则
这些特点决定了效益审计并不拥有已经在社会审计部门通用的公认审计形式
在实际的审计工作中,各地均根据自己的特点与需要开展效益审计,使效益审计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模糊性
对于地方审计机关如何开展效益审计,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
笔者就此谈几点看法
一、客观认识我国效益审计提出与西方发达国家效益审计的出现所处的不同的审计环境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在努力促成世界经济自由化,一体化的同时,西方各国也清醒地认识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解决必须依赖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显著,公共支出占国民总产值的比例直线上升
而政府有效完成宏观调控的种种手段又必须有坚实的物质保障
随着国家公共开支成倍增加,公营部门的大批涌现,促使人们要求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的经济责任
政府绩效审计的开展一方面来源于客观需求,同时它也必须以健全的民主环境和法制环境为基础
20世纪70年代美国将效益审计引入政府审计,并对审计目的作了规定:1
检查财务活动和遵循现行法规的情况;2
评价管理工作的经济性与效率性;3
评价在实现预期项目成果过程中的效果性
此类审计在美国称为“运作审计”或“绩效审计”
另外,加拿大政府审计部门从70年代开始实施所谓的“综合审计”(comprehensiveaudit),除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外,还要求审查政府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澳大利亚也于1979年对原有的审计法作了修改,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