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儿园教师绩效考核细则发布时间: 2015-11-21编辑:手机版为促进本园健康、快速发展,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管理,切实提高保教保育质量, 特制订以下考核办法, 采用总分 100 分制,教师按每一条认真履行职责
一、考勤 (20 分)1、上班不迟到
迟到5 分钟以内扣 1 分,10 分钟以内扣 2 分,以此类推
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 分
迟到 4 次视同 1 天事假
每天实行签到制度, 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 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 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
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 0
5 分,事假每天扣 1 分
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 分
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 天班,不影响满勤 ; 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 分
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 (20 分)(1) 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 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 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 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 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 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
(8) 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2 (9) 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 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 (40 分)(1) 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