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绿色物流法律制度概述我国标准 《物流术语》将“绿色物流”定义为,在物流过程中抑制物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同时,实现对物流环境的进化,使物流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有学者认为绿色物流是指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减少资源消耗为目标,利用先进技术规划和实施的运输、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等物流活动,是连接绿色供给主体和绿色需求主体,克服空间和实践阻碍的有效、快速的绿色商品和服务流动的绿色经济管理活动过程。绿色物流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制定和调整与绿色物流活动相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和。我国 《公司法》第五条规定了公司企业应履行社会责任,物流公司进行绿色物流活动有利于良好环境的保持,是公司社会责任的体现。绿色物流法律关系主要涉及绿色物流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内容方面,后面关于绿色物流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和完善中将具体评介。主体包括绿色物流企业、政府、自律组织和公众。其中,绿色物流企业包括供应企业、制造企业、销售企业和第三方物流企业; 政府部门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商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 自律组织主要包括行业协会、企业联合会、商会及社会团体等。客体主要是指绿色物流法律行为,是发生于绿色物流法律主体之间的活动,从正向划分包括绿色运输法律行为、绿色包装法律行为、绿色存储法律行为和绿色流通加工法律行为等。2 我国绿色物流法律制度的现存问题我国目前尚不存在有关绿色物流的系统性立法,本文主要以法律法律规范的内容及形式 (即法律渊源)为视角讨论绿色物流立法亟待完善之处。2. 1 绿色物流法律规定在法律渊源方面的不足我国绿色物流法律尚不存在专门规制绿色物流的法律法规。目前有关绿色物流的规定在相关条例、通知、规定、办法中有所提及,但法律位阶较低,效力较弱,绿色物流企业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划分不明确,绿色物流行为的认定无法可依,致使众多绿色物流主体的权益不能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纠纷解决困难。同时,现有的有关绿色物流的规定存在着不系统、不具体、不协调的问题。绿色物流行为大多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规范中,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及管理条例在法律精神上对于绿色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