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净水厂水厂职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职工培训管理,科学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不断提高职工管理水平和专业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以满足和鼓舞职工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制水职工为宗旨,对职工进行业务技术、操作技能、团队精神、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条 水厂职工培训工作分为厂级培训和车间培训二个组成部分
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各车间(班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职工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培训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厂人力资源干事负责开展职工培训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1、制定职工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计划书;2、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职工培训管理;3、适时评估培训效果,修改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工作方法等;4、 组织本厂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五条 各车间(班组)应有专人(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责职工培训工作,主要有以下职责:1、制定、落实本车间(班组)职工年度培训计划;2、开展职工培训,加强车间(班组)职工培训工作管理;3、组织本车间(班组)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的培训,并向上级部门反馈培训信息
第三章 岗前培训 第六条:凡是新职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分为厂级岗前培训和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
第七条:厂级岗前培训是为了让新职工对本厂的工艺、设备、安全生产及规章制度有全面的认识
组织对新职工进行制水工艺、安全生产、职工职业道德、厂规厂纪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
第八条:车间(班组)级岗前培训是岗前培训工作的核心,是新职工学习掌握本岗位知识的重要阶段
为了培育优秀的职工,各车间(班组)应对新职工进行岗位职责、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及岗位现场管理等知识的培训
新职工在岗培训时间为 6 个月,培训期间,不得安排新职工单独上岗作业,厂人力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