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气临时线审批制度1 目的 为加强电气临时线的管理,避开因不法律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发生的触电、火灾 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登记、注销管理与考核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单位临时用电的管理。3 职责3.1 生技部是电气临时线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审批,建立电气临时线台帐, 负责现场验证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3.2 电工负责组织电气临时线的敷设和撤除工作。3.3 各使用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4 临时线的范围、审批、登记和拆除4.1 临时用电线路指因生产、工作急需而临时架设的 380 伏以下,使用期限在一个月以内 的电器线路。4.2 需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由使用单位到生技部办理《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审批单》和登 记,经生技部审批后方可施工。4.3 临时用电线路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使用部门负责悬挂警示标志,有专人维护检 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期满后,使用部门必须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须重新申请,未经过同意,不能超期使用。4.4 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后,使用部门必须及时到生技部办理注销手续,不办理注销的,按 延期使用处理。4.5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由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本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负责对临时线的安全性进行检查。5 临时用电线路安全基本要求5.1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线径必须与负荷相匹配,接头处包扎可靠、全线无裸露。5.2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面高度:户内应大于 2.5 米,户外应大于4.5米,跨越道路应大于 6 米。5.3 临时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零)。禁止直接利用大地作为零线。5.4 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有一个总开关,每一个分路应设与负荷匹配的熔断器。5.5 临时用电线路与其它设备、门窗、水管距离应大于 0.3 米。与广播线、电话线同杆架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设时,临时用电线路应在广播线、电话线的下方,且距离大于 1.5 米。5.6 禁止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5.7 临时用电线路的计量仪表必须齐全。5.8 已安装好的临时用电线路,未经同意不能任意改变或搭接。6 考核6.1 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按有关奖惩规定给予考核。6.2 在有爆炸和火灾危害的场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部门、爆炸和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