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0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制度为加强和法律规范我运输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养。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1、从业人员管理部门定期对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客运驾驶人开展法律、法规、各类上级部门下达文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技能训练、应急等教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驾驶人每月接受不少于 2 次,每次不少于 1 小时的教育培训。 3、督促驾驶人及时学习《安全法》、《道条》等国家法律法规,通报各类事故,分析事故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二、驾驶人考核1、考核对象:所有从业人员。2、考核内容:(1)日常考核内容:基本素养、安全意识、服务态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等。(2)综合技能考核内容:理论、道路驾驶等。3、组织实施综合技能考核主要是理论测试,采纳闭卷考试方法进行,内容是汽车理论知识、《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与驾驶培训相关的法规知识考核结果在全单位公布。 4、其它:驾驶人教育与培训考核的相关资料纳入客运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人、参加培训人员签名、考核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等,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