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队伍考核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分包队伍管理,提高分包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直属项目部考核评价分包队伍工作及其相关管理业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项目部职责 项目部劳务管理人员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岗位人员对本项目分包队伍在施工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身份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劳务用工标准化工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有规定的)、分包预结算、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考核,由项目经理审查后,提出项目部考核评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 分/子公司职责 分/子公司劳务管理部门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评价意见,结合例行检查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初审,为公司编制《合格分包队伍名录》提供参考信息
第五条 公司劳务管理中心 职责 公司劳务管理中心 是分包队伍考核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牵头 组织公司相关部( 室 ) 按 照 各 分/子公司、直属项目部对分包队伍考核结果 ,结合部门联 合检查或专 项检查掌 握 的考核情况对分包队伍进行综合评价,报 经公司领导批 准后,编制年 度 《合格分包队伍名录》,为各 单 位提供分包队伍信息
第六条 其他部门职责 公司、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业务范围,参与对分包队伍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章 分包队伍考评 第七条 考评对象 公司所属各单位合作使用过的分包队伍和准备选用的分包队伍
第八条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分包队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情况、内部管理、施工生产、用工管理、农民工工资发放、质量安全管理、“实名制”身份管理落实等情况
第九条 考评期限 分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定期考评,仍执行华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