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3 德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项目 标准内容 备注 一、爱国卫生 组织管理 1、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把爱国卫生工作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卫生体系的建设方案中,定期研究和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注意充实爱卫会的力量,要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爱卫会机构运行和工作所需要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2、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能够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并能深入实际检查督导,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能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卫生评比竞赛、健康教育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整治等活动,建立群众卫生监督机制,积极为加强城市卫生建设和管理出谋划策。 3、 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4、市、区爱卫会办公室独立设臵或在有关部门内单独设臵,有专职主任,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街道办事处配备有爱国卫生专职干部;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爱卫会办公室有适应办公需要的办公用房,有开展工作必须的交通工具、通讯等办公设备;市、区财政将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 5、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领导、部门、单位的责任和任务,建立奖惩等激励机制。每年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出周密的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认真进行工作总结,2007 年—2010 年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资料齐全,并及时整理归档。 6、有本地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 7、创卫办、卫生、质监、工商、药监、城管执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有受理群众创卫投诉的渠道,设立专门投诉电话,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在媒体上有反映群众创卫投诉的报道;创卫投诉和处理原始资料保存完整。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对本地卫生状况满意度调查活动,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1、 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卫生工作目标,有中长期健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总结。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