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际商法复习要点 说明:前面带有“!”考的可能性很大,带有“无,不用背”的可以略过。 第一章 导论 1 . 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 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商事可分为三类: (1 )货物贸易;(2 )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许可贸易;(3 )外国直接投资 国际商法的主体:(1 )参加国际商事活动的国际组织;(2 )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和个人 国际商法的客体: (1 )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 (2 )营业地跨越国界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商事关系; (3 )各国在管理对外商事活动过程中同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内容: (1 )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规; (2 )有关管理国际商事活动方面的法规; (3 )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规。 2 . 国际商法的主要法律渊源 主要有三个:即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所谓国际条约,是指国家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 所谓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的交往中,由于长期地反复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 成 的并 受 到 较 普 遍 遵 守 的一些商事原 则和规则。 3 . 两 大法系的概念、所属 国家和地区 、主要法律渊源、主要特 征 (了 解 ) 大陆 法系 英 美 法系 概念 以罗 马 法为基础 ,以法国民 法典 与德 国民 法典 为范本,欧 洲 大陆 各国的法律和仿 照 这 样 的法律而建 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 法律的总称 。 以英 国的普 通 法为基础 的英 国及其原殖 民 地的法律以及仿 照 这 样 的法律而建 立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法律的总称 。 所属 国家 和 地区 除 法国和德 国之外,许多 欧 洲 国家,例如 瑞 士 、意大利 、比 利 时 、卢 森 堡 、荷 兰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奥 地利 、丹 麦 、挪 威 、芬 兰 、瑞 典 和希 腊 等 国; 整个拉 丁 美 洲 、非 洲 的一部 分、近 东 的一些 国家以及日 本、泰 国和旧 中国; 在属 于英 美 法系的国家中某 些 国家的个别 地区 例如美 国的路 易斯 安 那 州 、加拿 大的魁 北 克 省 和英 国的苏 格 兰 等 (* 中国的澳 门 地区 ) 除 英 美 之外,过去 曾 受 英 国殖 民 地统 治的国家和地区 ,例如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