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 民 用 建 设 工 程 设 计 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2011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局 1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项目基坑支护设计,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2.设计范围: 3.其他(主要技术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及应急措施、安全检测等有关要求,同时经济、技术先进、合理和便于施工等。 第二条 设计依据 1.规范: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6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20010-2002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 《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其它相应国家及地方规范。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 第三条 项目进度及成果提交 1.乙方应按下述约定开展设计工作并提交设计成果: 设计总用时: 个日历天;即业主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经专家评审通过。 设计成果:施工图拾份及计算书肆份,及施工图纸、计算书子版文件贰份。 2.设计成果的确认以甲方签署的《成果验收证明》为准。 3.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设计成果。甲方如需增加设计成果文件数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 合同价款 1. 本工程设计费采用 形式。 2. 本工程设计费¥ _元 ( 大 写 _) 第五 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生 效 后7 天内,发 包 人 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定金 。 2.设计人 提交全部 设计文件并经评审通过后7 天内,发 包 人 支付合同价款的50%;基坑支护施工完毕 后7 天内,发 包 人 支付合同价款的20%;基坑土方回 填 完毕 后7 天内,发 包 人 结 清 剩 余 的合同价款,不 3 留 尾 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