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为 切 实 做 好 全 市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 革 工 作 , 全 面实 施 国 家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 推 进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管 理 体 制 和运 行 机 制 改 革 , 提 高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和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能 力 , 满足 人 民 群 众 基 本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需 求 , 根 据 《 自 治 区 加 快 推 进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 新 政 办 发 〔 2011〕107号 ), 结 合 实 际 , 特 制 定 本 实 施 办 法 。 一、工作目标 按 照 “保 基 本 、强 基 础 、建 机 制 ”的 要 求 , 坚 持 保 障 机 构有 效 运 行 和 健 康 发 展 、保 障 医 务 人 员 合 理 待 遇 的 原 则 , 以 实施 基 本 药 物 制 度 为 抓 手 , 大 力 推 进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综 合 改革 , 引 导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主 动 转 变 运 行 机 制 , 积 极 建 立 维护 公 益 性 、调 动 积 极 性 、保 障 可 持 续 的 基 层 医 疗 机 构 运 行 新机 制 , 增 强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的 活 力 , 提 高 服 务 质 量 和 效 率 ,发 挥好 承担基 本 公 共 卫 生 服 务 和 诊疗 常见病、多发 病的 功能 , 让群 众 实 实 在在地感受到医 改 的 成果。 二、综合改革的主要任务 ( 一) 推 进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 明确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功能定 位 乡镇卫 生 院、社区 卫 生 服 务 中心是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服 务 体系的 重要 组成部分, 属公 益 性 事业单位, 主 要 提 供基 本 公 共卫 生 服 务 和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 其诊疗 科目、床位数量 、科室设置、人 员 配备、基 础 设施 建 设和 设备配备与其功能 定 位相适 2 应 。 1. 乡 镇 卫 生 院 要 按 照 自 治 区 卫 生 厅 《 关 于 进 一 步 明 确乡 镇 卫 生 院 基 本 医 疗 服 务 范 围 的 通 知 》( 新 卫 农 卫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