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建设场地地下水勘察的基本要求 在工程建设中,地下水的存在与否与建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有很大的影响
地下水在岩土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地下水既作为岩土体的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岩土性状与力学性能,又作为工程建筑物的环境,影响工程建筑物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由于地下水会对岩土体及建筑物(或构筑物)产生作用以及对工程施工带来各种问题,所以在岩土工程勘察时,应着眼于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需要,提供地下水的完整资料,评价地下水的作用和影响,预测地下水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提出工程措施
第一节 地下水对岩土工程的影响作用 一、地下水的静水压力及浮托作用 地下水对水位以下的岩土体有静水压力的作用,并产生浮托力
静水压力对岩土体的作用体现在进行基底压力和土压力计算时应考虑地下水静水压力
地下水位以下的这种浮托力符合阿基米德浮力原理
即当岩土体的节理裂隙或孔隙中的水与岩土体外界的地下水相通时,其浮托力应为岩土体的岩石体积部分或土颗粒体积部分的浮力
当建筑物位于粉土、砂土、碎石土和节理裂隙发育的岩石地基上时,按设计水位 100%计算浮托力;当建筑物位于节理裂隙不发育的岩石地基上时,按设计水位的 50%计算浮托力
当建筑位于粘性土地基上时,其浮托力较难确切地确定,应结合地区的实际经验考虑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规定,确定地基承载力设计值时,无论是基础底面以下的天然重度或是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重度的确定,地下水位以下均取有效重度
一般来说,土体的有效重度是饱和重度的 1/2,由此可知,有地下水存在时,由于地下水对土体的浮托力的作用,土体的有效重量将减轻 50%
二、地下水的潜蚀作用 潜蚀作用通常产生于粉细砂、粉土地层中,即在施工降水等活动过程中产生水头差,在动水压力作用下,土颗粒受到冲刷,将细颗粒冲走,使土的结构遭到破坏
产生潜蚀作用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