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实施流程 一、 有项目合作意向后,进行现场踏勘,根据实施难易程度,核算成本,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岩土工程勘察合同。聘用人员投标前进行登记备案,进场施工前通知勘察部(副主任)。 二、 项目负责人编写岩土工程勘察纲要,进场施工前由项目负责人对现场负责人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填写交底卡。 三、 进场时,现场人员对各机台进行技术交底,勘探点测量定位形成记录,现场原始记录按规范要求进行,各责任人签字齐全,原始记录上不得有涂改痕迹、不得补填,静探原始曲线打印,并留电子版存档。 四、 现场施工人员按勘察纲要要求进行现场原位测试和取样,若需调整方案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调整内容较大时需经审核人及部门负责人同意。 五、 现场取样后及时送交试验室,土样保管要规范,减少失真。试样送交时填写送样单。试验室各试验程序和计算过程记录齐全,存档备查。 六、 报告编写时各计算步骤在计算书上记录完整,软件计算内容打印后附于计算书上,校核人和审核人意见在原始报告、审核意见表和计算书上书面提出,做到责任可溯。 七、 报告审核前,在办公室备案后,由勘察部检查人员按归档清单内容(第 1~21 项,勘察工作确不需要的试验项目除外)检查资料,资料齐全时交总工办审核。 八、 勘察报告经审核、复审合格后,由公司资料员接收归档资料,经主管领导在审核表上签字批准,可出版报告。除原始资料外,公司存档正式报告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后期服务资料,审查表及回复、验槽记录必须在基础验收前归档,其它资料收集后补。 附件:1、踏勘记录表 2、岩土勘察纲要简表 3、技术、安全交底卡 4、测量定位记录 5、送样单 6、计算书 7、归档清单 8、报告审核表 岩土工程勘察踏勘记录表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联系人 建设规模 现 场 施 工 条 件 地 下 管 网 情 况 周 边 环 境 条 件 其 它 记录人 踏勘时间 岩土工程勘察纲要简表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勘察阶段 编制时间 工作量布置 勘探线条数 取原状土样(组) 线距(m ) 取扰动土样(组) 勘探点总数 取水样(组) 孔距(m ) 标贯试验(次) 控制性孔深 土常规试验(组) 一般性孔深 高压国结试验(组) 静探孔数量 三轴剪切试验(组) 取土孔数量 颗粒分析(组) 标贯孔数量 湿陷试验(组) 探井数量 水质分析(组) 水位观测孔数量 波速测试孔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