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一、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使用单位必须到本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起重机械上易于工作人员注意的明显位置
三、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对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严格执行,根据实际状况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对起重机械使用善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刻解决
四、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的法规和原则;管理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贯彻;编制订期检查计划并贯彻定时检查的报检工作;组织紧急救援演习;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五、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精确的起重机械技术档案,并长久保存
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有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获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起重机械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七、一旦起重机械发生事故
使用音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护好现场,采用方法组织急救,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起重机械管理人员职责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并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其工作职责是:一、负责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
二、编制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三、负责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设备建档和技术资料的管理,以及有关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并作出统计
发现异常状况时,应当及时解决
五、编制起重机械定时检查计划,并与法定检查机构联系检查事宜
六、负责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七、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立刻采用对应的安全方法,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职责一、年满 18 岁,经身体检查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