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道设计规范消防车道设计规定高层(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消防车道设计规定: 低层、多层、中高层住宅的居住区内宜设有消防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不大于 6m。高 层住宅的周边应设有环形车道,其转弯半径不应不大于 12m。1高层建筑的周边,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立消防车道。当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出 150m或总长度超出 220m 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立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适宜超出 80m。 2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出 24m 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3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4 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不大于 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不不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 4.00m下列范畴内不应有障碍物。5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适宜不大于 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适宜不大于 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6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不大于 4.00m。7 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立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8 普通消防车的唱度均不不大于或靠近 10m,高度近 4m,宽度近2.5m。消防登高面 消防登高面又叫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消防平台,是登高消防车靠近高层主体建筑,开展消防车登高作业、及消防队员进入高层建筑内部,急救被困人员、扑救火灾的建筑立面。按国家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建筑都必须设消防登高面,且不能做其它用途。 设立消防登高面是为了消防登高车作业的需要,确保对高层住宅的住户进行及时救援,因此,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功用楼梯,当有困难时,登高面应靠近每套住宅的阳台或主窗。 高层住宅应设立消防登高面,并应符合下列原则: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不大于住宅的 1/4 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不大于住宅的一种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不不大于 5m,且进深不应不不大于 4m; 5 消防登高面不适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畴内宜有建筑的安全出口。8、高层住宅应在登高面一侧,结合消防车道设立不少于一块的消防登高场地,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