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解说]在女员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权利在实践中很难能够依法得到切实保障
下列是常见的20 问题
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懂得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解决
3、由于“三期”因素而续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是订立一种新合同还是以书面告知续延
4、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三期”期间有关费用如何承当
5、能否以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哺乳而影响正常工作为由予以辞退
6、用人单位真的不能辞退三期的女职工吗
(三期女职工严重违纪能否辞退
)7、女职工未婚先孕,与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用人单位能否辞退
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0、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节女职工工作岗位
11、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调节女职工劳动酬劳
12、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女职工商定“不得结婚”“不得怀孕”条款的效力
13、怀孕的女职工超出医疗期的,用人单位能否做辞退解决
14、女职工怀孕后持续请病假,怎么办
15、女职工在三期内,用人单位能否安排加班
16、女职工哺乳期内如何请假
17、女职工的产假、难产假、流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18、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与否算作劳动时间
19、用人单位能否安排三期女职工上夜班
20、公司解散,女职工在三期内的,其权益怎么保障
1、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对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因此,三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女职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才懂得在自己合同期内怀孕了,如何解决
答:即使劳动合同期满,并且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