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合作办学项目: 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双方合作办学事宜达成下列合同:甲方权利义务: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并负责为合格学员办理有关证书,认证手续费、证书工本费由乙方负责
负责对联合办学单位的招生、教学负责人及师资进行培训(培训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 68 号)
为乙方提供媒体广告支持
负责在大写艺教育网上公布合作单位的有关信息
负责审核乙方的办学资格、条件、管理、考试等事项,如发现乙方有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违反双方商定、提供不实资料等行为之一或不适应合作项目办学条件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作合同,后果由乙方承当
对乙方的考试进行监督,并安排专人进行不定时巡考,巡考期间的住宿费、餐费、来回车费均由乙方负责
根据行业发展的规定,提供有关的技术指导
乙方权利义务:负责在本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办学项目的报批手续,做到依法办学
负责承当办学活动中发生的全部税金并负责向本地税务部门交纳
负责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人员、师资、资金等,实施自主办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负责在本地聘任教学人员,将教师资料按规定提交甲方审核,确认其授课资格
负责本地的招生、教学、日常管理等培训班全部事务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收费原则进行收费,如因特殊因素须调节收费的,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并获得甲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乙方全部广告、信息、招生简章的文本,须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公布
合作期限内,联合办学方不得与其它办学机构再订立类似或专业相近的合同、合同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当民事及法律责任,互相之间无产权关系
费用及结算办法:1.合同订立当天,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第一年度培训项目许可费元整
后来每年向甲方交纳合作项目许可费元整
3.培训班开班后两周内,4.乙方应将学员报名 5.表装订成册报甲方注册,6.甲方按乙方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