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壹浩运输有限公司货车副驾驶员聘任合同甲方:柳州有限公司壹浩运输有限公司 法你数定代表人:汤亚辉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并共同恪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副车司机合同
合同使用期自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半途双方均不得私自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视同违约并承当对应违约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货品运输汽车驾驶员岗位工作
乙方应严格恪守合同以及甲方各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定,服从甲方和主车司机的统一调度安排
第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遵章守纪、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乙方应自觉恪守公司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若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含口述规定),甲方可根据本方的规章制度解决,乙方承当甲方在此期间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甲方对乙方实施不定时工作制,乙方须随时保持通信畅通,乙方在确保安全行车、完毕甲方运输任务并妥善安排妥当的前提下,须提前报甲方和主车司机同意后方可执行休息和休假
第六条:乙方完毕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按照双方协商的工资支付原则按月支付工资给乙方,具体支付原则以下:1
按照运输货品运费提取 12%作为工资酬劳(保底工资 5000 元/月)
话费补贴 200 元/月
餐费补贴 75 元/天
以上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月底
第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能够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扣发其工资 200—1000 元直至全部:1
在聘任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调度;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
因本身责任被有关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