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奖惩方法及管理制度(草案)一、计生工作职责与目的任务1、计生服务所负责本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管理
2、搞好人口预测,制订并贯彻人口计划,及时上报月报表、年报表
3、审批、发放一胎生育指标;按程序审核上报二胎或多胎生育指标;贯彻好当年有生育妇女的节育、避孕和生殖保健的服务工作;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加强人口管理,及时核算变更帐卡,帐卡册保持一致,扎实基础、从严治理,主动推行计划生育新机制
5、做好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条例和计生知识宣传贯彻,大力推动依法治计工作,严禁计划外一孩、二孩及多孩生育,杜绝早婚、早孕和无证生育现象
6、计生服务所负责人负责综合状况,协助领导决策、制订年度计划,组织贯彻、指导、督查、考核、记载等工作
7、及时精确地完毕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统计员负责检查核对帐卡、审报统计报表、指导计生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反馈本所计生工作状况的信息
8、当年的计划生育率、环扎率、外流人口持验证率、计生知识“知晓率”等各项指标,均达成上级下达的目的任务的规定原则,现孕、出生统计无误差
二、奖惩方法(一)处罚方法1、镇党委组织人员每月抽取几个村进行督查,每个村抽 10%至 15%的户进行督查
计生所对各村的计生督查无资料、无统计的,追究计生所负责人的责任
2、在平时的督查中,本村发现漏报 1 例计划外一胎生育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当月 30 元计生津贴,镇领导找谈话;发现漏报 2 例以上计划外一胎生育或发现 1 例计划外二胎以上生育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当月 50元计生津贴,计生包点人员要做出书面检查
3、帐卡变更不及时,统计报表、帐卡在限期内未上报,或发现漏报、错报现象,应登而漏登、错登的每次检查超出 5 例的,扣除计生包点人员20 元计生津贴
4、计生所如有延误和错报、漏报,影响本服务所计生成绩的,扣除统计员和计生所主任各 50 元计生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