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23 修订内容 新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23 于2023 年9 月1 号正式实行。 一、修订基本原则 1、明确合用范围,重点突出,兼顾其他行业(其他行业可参考),以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为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3 的相关规定,协调好与《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23 的关系(如模板拆除、配合比设计等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内容在 GB50666 内查阅。 2、加强过程控制。强化原材料、制品及半成品的验收; 强化施工检查批的验收和重要的过程控制的验收; 淡化一般施工过程的验收,将一般性的过程控制内容纳入《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3、加强结构实体检查。将实体结构检查作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手段。 4、加强验收的可操作性。检查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进一步具体化。 5、协调各种偏差指标之间的合理衔接。 6、适当提高验收标准。 新 编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第 1页新 编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第 1页7、在保证进场材料质量并不减少合格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获得认证、来源稳定且连续3 批均一次检查合格等质量好的产品的检查批容量可按规定扩大一倍。考虑到初次纳入,产品范围仅为钢筋、成型钢筋、预应力筋、锚具、夹具、连接器、成孔管道、水泥和外加剂。 8、规范不合格检查批的解决程序。工程施工中涉及进场材料及施工检查批出现不合格情况的难免的,给出合理的出路和明确的解决程序。 (规范10.02.02条具体给出解决思绪) ⑴、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⑵、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标准检测鉴定达设计规定,应予以验收; ⑶、经有资质的检测达不到设计规定,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合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⑷、经返修或加固解决能满足结构可靠性规定的,可根据技术解决方案和协商文献进行验收; ⑸、降级使用。(此条不在具体规范内容里) 二、改革方向 1、国外 技术法规——政府管理法律,严格强制执行; 新 编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第 2页新 编 混 凝 土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第 2页 技术标准——协会学会推荐性,自愿采用,自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