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相关知识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增值税扣税凭证固定资产处理的相关规定与政策衔接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确定纳税人时应注意的三个事项: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进口货物的应税行为已经发生;销售或进口的货物以及提供的应税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如出售房屋或提供技术服务则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口货物行为是指进口货物申报进入中华共和国关境内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是不是只要是增值税纳税人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
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核要点1
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注:发票开具应使用中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3]157号)第三十六条规定,开具发票应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一种民族文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