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27 页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⑴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⑵作业现场所属部门负责订立安全措施,填写并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 2、范围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全部涉及进入炉、磨、塔、罐、库、管道、烟道、下水道、沟、坑、井、池等封闭、半封闭设施或特别车辆(罐车、搅拌车、压缩车)容器内作业。 ⑴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需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未办理许可证,严禁作业。 ⑵《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申请及审批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24 小时。装置全面停车检修期间,经全面检查合格后,《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72 小时。 ⑷作业期间假如安全措施发生变动,应立刻停止作业,待处理达到作业的安全条件后,方可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⑸在有限空间作业期间,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有限空间相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等工作。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第 1页有 限 空 间 作 业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第 1页 第 2 页 共 27 页 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许可证》的审批人应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教育和作业环境交底,内容应包含:①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及应急计划;②必需的安全学问、救助方法;③便携式检测仪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2)对所进入的有限空间要切实做要工艺处理,全部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系统,必需用盲板与有限空间隔绝,不得用关闭阀门替代,盲板应挂牌表示;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必需有可视的明显断开点,配电室电源开关应挂有“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示牌,并设有监护; 3)取样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应保证有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含量不超过该介质与空气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体积)。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部门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氧气浓度在19.5%―23.5%(体积)之间,容器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每隔四小时取样复查一次(特别情况下,依据实际确定检测频率),如有一项不合格时,应立刻停止作业。如不符合上述条件而必需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时,应由作业单位与有限空间所在部门共同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