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记录(GHJ-JL-A002-02-5) 委托监测申请及任务承接表兹委托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办理以下监测内容:NO: 委托方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受测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监测类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竣工验收监测□委托监测□仲裁纠纷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重点源防治/清洁生产□核技术环评登记表□其它水□ 废水:□ 地表水:01 □pH、02 □SS 、03 □CODcr 、04□BOD 5、05 □氨氮、06 □TP 、07 □硫化物、08 □LAS 、09□动植物油、 10 □石油类、11□P0 43- 、 12□粪大肠菌群、 13 □余氯□其它:气□ 废气:□ 烟道气:□ 环境空气:□ 室内空气:01 □烟尘、02□CO 、03 □NO X、 04□SO2;05□粉尘;06 □林格曼黑度; 07□油烟;08□苯、09□甲苯、10□二甲苯;11□臭气浓度; 12□甲醛、 13 □氨气、14□TVOC 、15□氡、16 □其它:噪声□ 噪 声:□ 振 动:01 □厂界噪声、 02 □频谱噪声、 03 □环境振动□其它:电磁辐射□综合场强:□工频场强:□核技术应用验收监测01 □功率密度、 02 □电场强度、 03 □磁感应强度04 □γ 射线其它:其它□核技术环评登记表□其它:说明1
是否有分包:□是 [□电话确认;□其它:] □否是否使用非标准方法:□是 □否是否需要测量不确定度:□是□否2
检测方法:□ 客户未指定检测方法,我站使用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和规范
□ 客户指定检测方法:3
监测收费参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粤环[1996]95 号文规定执行,文件上未涉及项目参照市场价执行
本次申请有效期为一个月,因委托方原因未能如期监测的进行退案处理
委托方提交的资料一律不予退回,且仅为本次申请有效资料, 退案后重新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