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 格式整理版学习指导参考建立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方案(试行)本方案旨在以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为基础,建立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促进科室协作,加强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队伍的组织和培训,推动医疗保健机构持续有效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
一、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人员构成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由医疗保健机构管理人员,新生儿或儿科、产科及产房相关负责人组成
除管理人员外,工作组其他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目前在产科、产房或新生儿病房等从事新生儿急救岗位工作
(二) 2004 年以来接受过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专业团体组织的新生儿窒息复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能承担培训任务
(四)热心从事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
二、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职责(一)承担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和复训工作
(二)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窒息复苏指南》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
(三)对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人员的操作技术、设备和药品的使用等进行考核评估
(四)对发生在本机构的的新生儿窒息案例进行评审
(五)负责本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三、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组工作内容(一)培训WORD 格式整理版学习指导参考承担培训与复训工作, 每年至少组织 1 次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 培训以模拟操作为主,强调复苏现场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
对转科人员、进修人员等,应及时进行培训及考核
(二)复训对本机构内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复训,复训与考核相结合,采取“以考代训”的方式
每年至少进行1 次专项考核
考核使用《操作考核表(医生/助产士)》(工作表 1、工作表 2)对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的所有新生儿或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助产士及麻醉人员进行模拟操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进行现场复训,重新进行考核
(三)设备、药品检查对产房、手术室新生儿复苏设备和药品每月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