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框架协议甲方:乙方:德阳市元安物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家(国发〔2025〕19 号、国办发〔2025〕45 号)、四川省(川办发〔2025〕86 号)有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规定和(德办发〔2025〕27 号)关于印发《德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社区管理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职能移交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移交范围及职能(一)移交范围:位于。共个职工家属区、栋楼、套房,建筑面积共计约万平方米.(详见附表)(二)业务职能:在甲乙双方协商所确定的移交区域内,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第二条物业管理职能移交(一)根据国家政策“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开始启动物业管理职能移交。(二)在“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双方再签订正式分离移交协议,完成资产和职能交接.第三条物业服务人员乙方在确保满足所承诺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行确定管理服务人员数量.第四条物管用房、设施移交(一)物业管理用房:原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用房继续供乙方使用,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二)原职工家属区文体设施、设备等,由乙方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第五条物业资料管理原物业管理收费台帐、产权资料、土建、供水、电气、燃气等资料、档案等、维修基金,移交给乙方保存和管理。第六条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配合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落实“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在分离移交完成前,乙方按原水电气运行管理方式,继续提供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费用收缴(含代收代缴);在“三供”设施维修改造中,乙方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三供”(供水、供电、供气)完成分离移交后,由专业机构或企业负责该部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乙方提供必要的方便和支持。第七条物业分离移交改造标准甲方根据《实施方案》中有关水、电、气分离移交改造标准和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改造基本要求,对物业公共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以不低于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平均水平为前提,达到和谐社区、宜居社区建设和物业服务法律规范建设的基础设施标准。第八条相关费用(一)本次物业维修改造费用维修改造项目内容由双方按国家政策和现场实际情况协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