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24 年生产作业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办法(试 行)一、目的为建立、法律规范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员工在工作中主动性、积极性,增加客运收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品牌创建活动
特制订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芜湖汽车客运站生产作业人员
本办法所指生产作业人员为大站站务(包括客运部、营销部、票房、服务台、外勤)、快件中心、安全科、稽查大队、内保及所属各分站在岗人员
三、薪酬结构及标准(一)月度薪酬=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星级津贴(二)绩效工资与本部门(分站)月完成的净收入情况全额挂钩
车站每月对各部门和分站下达任务、分别考核
各部门薪酬根据本部门(分站)班组当月完成的任务折算净收入提成,确定本部门(分站)提成总额
提 成 标 准 为 : 1 、 大 站 站 务 按 9
52% , 巨 勇 、 大 桥 分 站 按 22
52%,飞马分站按 31
58%,芜南分站按 27
9%;绩效工资=本部门提成总额/本部门总人数2、安全科、快件中心、稽查大队完成当月车站下达的净收入任务时,不扣不奖(月度工资标准值 1550 元);超额完成时,超额部分按 20%提成奖励分摊;未完成时,欠收额部分按 20%扣减工资总额
(三)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津贴分为岗位津贴和星级站务员津贴正副班长、正副科长级管理人员以及服务台人员享受相应的岗位津贴,星级站务员按相应星级享受岗位津贴
津贴标准为:部门(分站)正职:900 元、副职 650 元;主办级:一级 450 元、二级 350 元、三级 250 元;班长正职 200 元、副职 100元;服务台人员 120 元;星级站务员津贴=20 元×星级数;原享受省三星、四星站务员津贴不重复享受
岗位和星级津贴由车站核发,不占用各部门营收提成
四、员工日常考评(一)员工病事假、旷工等出勤情况,按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和《车站劳动纪律》规定予以扣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