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 2:2024 年龙岗区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有效地组织实施对私营企业的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私营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及要求通过检查更加深化地向企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了解私营企业统计数据的质量;促使企业进一步抓好统计基础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切实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通过检查私营企业是否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数据来源是否可靠,基础工作是否法律规范;计算方法是否科学;企业统计人员是否客观真实地收集统计资料,依时上报;是否具备执行统计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发现问题,找查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对不配合执法检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严肃进行查处,对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区统计局、区普法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区贸易工业局共同组成的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实施重点抽查等工作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龙岗区私营企业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黄 腾(区统计局局长)副组长:曾东兵(区统计局副局长)吴浚弘(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副局长) 刘学谋(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副局长) 方光都(龙岗区贸易工业局副局长) 成 员:游远良(区司法局宣教科) 邓志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岗分局个协) 钟建辉(区贸易工业局企管科)李 波(区统计局人秘科)余洁平(区统计局综合科)彭亚林(区统计局社会经济科)张礼健(区统计局调查登记中心)付春晓(区统计局综合科)苏毓腾(区统计局人秘科)三、检查对象和内容检查对象为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登记注册类型为私营企业的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餐饮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企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企业
检查内容为 2024 年统计年报和 2024 年上半年定期报表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