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武汉力登维生产包装部奖惩制度为了严肃厂纪厂规,确保生产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所有车间成员均须遵守。1、上班时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工作牌,不允许穿短裤、拖鞋、赤背或衣帽不整, 违者罚款 10 元。 2、凡录入指纹信息的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晚到或早走 15 分钟以内的员工视为迟到、早退;违者罚款 20元;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无故不到岗,上班迟到或提前下班 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超过半日按一日算,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罚,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者,予以免职或辞退3、上班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并填写请假条,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 30 分钟,超过 30 分钟按事假处理,未请假者(包括请假没写请假条者)或请假未得到主管同意,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4、无故串岗、离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打电话、吃零食、追赶打闹者罚款 20 元,(特别是班组长无故脱岗、擅自脱离生产现场者,罚款 50-1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对班组员工脱岗时间较长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罚款 200-500 元或予以解雇。5、 在车间内不服从管理者,生产过程中与车间管理人员争吵,或与其他职工相互打骂,吵闹,违者一次罚款 50 元,并做检查,态度不好或一个季度内发生两次者予以解雇。6、上班期间不得睡觉,发现一次每人罚款 100 元,班组长起连带责任同时罚款 50 元,并做检讨。7、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每次罚款 500 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并予以解雇。8、完不成当日工作任务的工序或班组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记加班费,完不成任务强走者或不服从调遣者每次罚款50 元。 9、生产车间严禁带小孩或无关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相关当事人罚款 50 元。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设备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11、车间卫生由各班组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打扫不洁净,每次对组长罚款 10 元,对操作者罚款 10 元。12、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水源、电源,节约水、电。下班或交班前,应检查确认本人的工作及其环境已作妥善处理;必须检查确认需要关闭的水、电已关好,门窗已关好,其它安全措施已做好后方可离开。违者每次罚款 20 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