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1)《支付结算办法》由央行发布
单位应按程序办理支付业务,包括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
2)重要货币资金支付,应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等行为
3)经办人员应在职责范围内,根据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1 支付结算的概念1
2 支付结算的特征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3、支付结算的一般规定1)结算收付双方必须在银行开户,付款单位必须有足够的存款余额
2)结算收付双方必须根据经济合同和有关制度办理支付结算
3)结算金额起点
不同结算方式起点不同
汇兑一般不受起点限制
4)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
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银行不予受理
2)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不一致,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4)少数民族和外国驻华使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国文字记载
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不得留有空白
4)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是 0,万位和元位也是 0,但千位、角位不是 0,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也可以不写零
107000
53 壹拾万柒仟元零五角叁分或壹拾万零柒仟元零五角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