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法律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 第四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法律规范化、标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化。 第六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管理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七条 施工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四)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五)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七)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讨论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八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