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成都理工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商品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为加强采购的计划管理,法律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须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所有采购须遵循“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廉洁自律、价格合理、品质优良、数量适当、交货及时”的原则
第二条 公司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和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购中心接受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和安排
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办公室主任(采购中心主任)以及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人员组成,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公司所有采购活动统一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中心设置 1 名中心主任,1-3 名中心采购专员,1 名财务专员,1 名库存管理人员,及其他由总经理任命的相关人员,中心临时挂靠公司办公室
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结合工作实际对采购中心的职责、权限及挂靠部门等做出变更调整
第三条 公司采购包括物资采购和商品采购
物资分为六大类:办公用品(包括文具、打印纸等)、办公设备及耗材类(包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括计算机维修、网络维护以及耗材等)、劳保和五金类(包括清洁剂、洗衣粉、肥皂、消毒品、扫帚、笤帚、拖把、水桶、劳动保护用品等)、家具用品类(包括办公桌椅等)、机械及工器具类(包括建筑维修、车辆维修、五金电胶等)、其它类(包括广告展示设计制作及服务及其它零星采购等)
商品指商贸中心用于销售的所有商品
本制度除第十章仅适用于商品采购外,其它均仅适用于物资采购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成都理工大学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规定》和《成都理工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采购中心职责第五条 审批各部门的物资采购审批表,依据各部门的采购审批表组织采购事宜
第六条 优化各类物品库存结构,降低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