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高温作业管理制度1 目的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定本规程。特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公司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活动。3 术语3.1 高温作业场所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作业场所气温高于室外气温 2℃或 2℃以上时的车间空气温度。3.2 高温作业员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3.3 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3.4 同类岗位劳动时间与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 1 个劳动日内各岗位的劳动与休息时间分别归类,统计同类岗位劳动时间。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比(包括离岗 1 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连续跟班记录 3 天的平均值。4 职责 4.1 安全部是高温作业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4.2 安全部、机电设备科、车间应制订计划,实行措施,保障工作场所人身健康,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3 车间负责对降温措施、设备的管理,并按时检修维护5 作业管理5.1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5.2 车间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许温差之和计算(表 5-1);如某些作业场所的气温,在实行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表 5-1 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 12℃。5.3 在公司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厂应采纳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表 5-1 车间内夏季作业场所气温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 地 夏 季 通 风 室 外 计 算 温 度(℃)≤2223242526272829~32≥33允许温差(℃) 10987654 32作业场所允许气温(℃)<32 3232~35355.4 新建厂房在确定建筑方位时,应做到避开西晒,如不能避开时,应增添防晒建筑结构或实行其它防晒措施,建筑物屋顶围护设施应有隔热措施。5.5 合理布置和疏散热流。5.5.1 各种窑炉和散热设备,尽量布置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厂房(车间)外。5.5.2 酷热的半成品及成品,应尽快运至专设的存放场地或运出厂房(车间),存放场地应布置在厂房(车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5.5.3 当热源较多而采纳天窗排气时,应将热源集中在排气天窗下侧,并对热源实行隔热措施。5.6 隔热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