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 房 简 单 合 同 范 本 1
甲 方 ( 出 租 方 ) : 名 称 : [甲 方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地 址 : [甲 方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2
乙 方 ( 承 租 方 ) : 名 称 : [乙 方 名 称 ] 法 定 代 表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姓 名 ] 地 址 : [乙 方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联 系 电 话 ] 双 方 本 着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经 协 商 一 致 , 就 乙 方 租 赁 甲 方 厂 房 事宜 , 订 立 本 合 同
一 、租 赁 厂 房 的 基 本 情 况 1
厂 房 位 置 : [厂 房 具 体 地 址 ] 2
厂 房 面 积 : [厂 房 建 筑 面 积 ] 3
厂 房 用 途 : [乙 方 租 赁 该 厂 房 的 具 体 用 途 ] 4
房 屋 结 构 : [厂 房 的 结 构 类 型 ] 二 、租 赁 期 限 1
本 合 同 的 租 赁 期 限 自 [起 始 租 赁 日 期 ]起 至 [终 止 租 赁 日 期 ]止
租 赁 期 满 , 乙 方 如 需 续 租 , 应 在 租 赁 期 满 前 [续 租 通 知 期 限 ]书 面 通 知 甲 方 , 经 甲 方同 意 后 , 双 方 应 重 新 签 订 租 赁 合 同
三 、租 金 及 支 付 方 式 1
租 金 : 租 金 为 每 月 人 民 币 [租 金 金 额 ]元 ( 大 写 [大 写 租 金 金 额 ]元 整 )
支 付 方 式 : 乙 方 应 在 每 月 [租 金 支 付 日 期 ]前 支 付 当 月 租 金
甲 方 应 在 收 到 租 金 后 , 及 时 向 乙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