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 苏 腾 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工 序 过 程 质 量 处 罚 规 定 二零一四年十月 编制: 审核: 批准: 2 江 苏 腾 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目的 为切实提高工序过程的产品质量,确保上道不合格的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的要求,特制订本处罚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 3 职责 3 .1 生产部负责产品工序质量的自检、互检工作。 3 .2 质量部负责产品工序质量的检验工作。 3 .3 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工序产品的检验卡片、作业指导书、图纸、生产工艺文件等。 4 处罚规定内容 4 .1 过程检验员必须严格按照工序检验卡、工艺文件、图纸做好产品质量检验,并保存相应的记录。对未按要求去检查或检查后未及时形成检验记录的扣 2 分/次;因检验员严重失职,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由质量部作出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总批准后,对直接责任人扣5 -2 0 分/次,必要时调离检验岗位。 4 .2 由于工艺设计或制作错误,造成工装、产品报废等级重大损失,经质量部确认后,对责任人扣 1 0 -5 0 分/次。损失金额在 1 0 0 0 元以上的另行处理。 4 .3 操作工必须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对临时脱离工艺标准的,必须经工程技术部确认,对违反工艺标准或规定的,对责任人扣 5 -5 0 3 江 苏 腾 江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分/次。 4 .4 车间应按规定把作业指导书或其它技术文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 对生产工位未按规定放置就开始进行产品加工的,对生产管理人员 扣5 分/次,对责任人扣8 分/次。 4 .5 生产车间应妥善保管作业指导书和其它技术文件及相关质量记 录,若由于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技术部 补发,并对责任人扣1 0 分/次。 4 .6 操作工要严格按工艺要求操作,发现员工私自更改工艺设定、 参数,对责任人扣1 0 -5 0 分/次,如果造成产品批量报废的,报总经 理另行处理。 4 .7 由于违反工艺或设备(含模具)操作规程,造成模具、设备、 产品损坏,对生产负责人扣1 0 分/次,对责任人扣2 0 分/次;造成 经济损失较大的报请总经理另行处理。 4 .8 由于采购、生产安排不及时或采购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公司 停产等重大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扣1 0 分/天(以造成停产的天 数计算)。 4 .9 操作工未按要求自检或自检不认真,导致不合格产品(1 0 %以上) 流入下道工序的,对上道工序责任人扣5 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