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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医务科核心制度检查督导表2016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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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院核心制度检查督导单 (首诊负责制度) 被检查科室 科室负责人 检查时间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第 一 次 接 诊 的 医 师 或 科 室 为 首 诊 医 师和 首 诊 科 室 , 首 诊 医 师 对 患 者 的 检 查 、诊 断、治疗、抢救、转院和 转科 等工作负责。 抽查1-2 份转科 患 者 的病历, 看有无会诊 记录和 转科 知情同意书。 首 诊 医 师 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 查 、必要的 辅助检 查 和 处理, 并认真记录病历。对 诊 断明确的 患 者 应积极治疗或 提出处理意见;对 诊 断尚未明确的患 者 应在对 症治疗的 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 师 或 有关科 室 医 师 会诊 。 抽查1-2 份运行病历的首 程, 看是否系首 诊 医师 书写, 有无病历特点、拟诊 讨论、病情评估和诊 疗计划。对 三日未确诊 的 有无科 室 讨论或 会诊 记录。 首 诊 医 师 下班前,应将患 者 移交接 班医师 ,把患 者 的 病情及需注意的 事项交待清楚, 并认真做好交接 班记录。 查 看交接 班记录, 内容是否符合规范。 对 急、危、重 患 者 , 首 诊 医 师 应采 取 积极措 施 负责实 施 抢救。如 为 非 所 属 专 业疾 病或 多 科 疾 病,应组 织 相 关科 室 会诊或 报 告 医 院主 管 部 门 组 织 会诊 。危重 症患 者 如 需检 查 、住 院或 转院者 , 首 诊 医师 应陪 同或 安 排 医 务 人 员 陪 同护 送 ;如依 据 医 务 科 危重 患 者 登记, 查 科 室 抢救和 讨论记录是否符合规范;涉及其 它 专 业 或 多 科 的 疾病有无会诊 记录;危重症患 者 检 查 、住 院或 转 接 诊 医 院 条 件 所 限 , 需 转 院 者 , 首 诊 医师 应 与 所 转 医 院 联 系 安 排 后 再 予 转 院 。 院 、转 科者 , 有无交接记录。 首 诊 医 师 在处理患者 , 特别是急、危、重患者 时, 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 、决定患者 收住科室等医 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查急诊 科急、危、重患者 会诊 登记本, 相关人员是否 10 分钟内到达;对急、危、重患者 的收住, 有无推诿或拒绝。 整改意见: 督察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科室整改措施: 科室负责人: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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