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标准 序号 检 查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组织管理 65 1 科室 管理 (10) 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管理有序,岗位职责明确,各类管理以及风险防范预案健全,落实到位 10 未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扣5 分;制度、预案不健全,缺1 项扣2 分;未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得分,总结、计划、指标、考核、奖惩缺1 项扣2分 2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评估前2 年,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 分;规划欠合理得1 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评估前2 年,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3 专科 规模 (10) 床位数 5 至少有1 个护理单元,病床总数40张,得5 分;每增加10 张床加1 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低于20 张,不得分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 平方米 5 ≥6 平方米得5 分;每减少1 平方米,扣1 分;少于3 平方米不得分
4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 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 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 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 分;具有适宜性得2 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5 评估前2 年投入≥50 万 元得5 分,每少10 万 元减 1 分;未专款 专用的,不得分
病房 设置 5 地 点适宜,房 间 、床位布 局 合理,每床配 备功 能完善的必 要医疗设备; 序号 检 查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 团队(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 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 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