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 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 号)第三条规定,现就“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制定本办法
一、通用认定标准 (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 (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 (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新类型案件; (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 (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 (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 (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 (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 (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 1
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 2
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 3
涉外或港、澳、台犯罪的案件; 4
单位犯罪的案件; 5
职务犯罪案件; 6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 7
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 1
存在罪与非罪争议的案件; 2
存在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的案件; 3
存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可能的案件; 4
涉嫌两个以上罪名的案件; 5
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 6
申诉或再审案件; 7
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走私、毒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破坏金融秩序、